今天(5月31日)晚間,ST中珠(600568,SH)持續發行了兩則涉及訴訟的公告。此中一則公告中,ST中珠為再審申請人;另一則公告中,ST中珠并非案件當事人,但其股東珠海中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珠集團)為被告之一。
收購失敗,5000萬定金成爭議重點
公然資料顯示,ST中珠是中國眼科用藥產業第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業績開端滑坡,因2018、2019年持續兩年凈利潤均為負數,于2020年6月2日起被實施退市危害警示,股票名稱從中珠醫療改變為*ST中珠。而在本年5月17日,公司發行公告稱,股票退市危害警示的情境已經打消,其他危害警示的情境仍存在,股票簡稱由*ST中珠改變為ST中珠。
2018年,ST中珠曾發行財產買入預案,擬以付款現金的方式收購浙江愛德醫療機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德醫療機構)100股權,而后因買賣兩方就買賣標的估值、業績允諾等核心條款的調換未能告竣一致,ST中珠遂決擇終止收購。
收購失敗后,ST中珠已付款給憶上投資、上楓投資的5000萬元定金成為結案件兩方爭議的重點。啟信寶數據顯示,關于這筆股權轉讓糾紛案,浙江省高等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民事判決書》((2018)浙民初67號),判決解除ST中珠與憶上投資、上楓投資、愛德醫療機構等各方的股權收購協議,并且對上市公司已付款給憶上投資、上楓投資的5000萬元定金不予返還。
而后,ST中珠因不服一審訊決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2月9日,ST中珠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終贏家 娛樂 城137號),駁回公司上訴,保持原判,且本判決為終審訊決。
對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訊決,ST中珠依舊表明不服,并在公告中稱,已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再審申請書》,申請再審,并請願撤銷之前的判決,改判支持申請人的全體反訴請願,駁回各被申請人的全體訴訟請願。
第二大股東也涉訴
一季報顯示,中珠集團持有ST中珠243億股,占ST中珠總股本的12193,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
2017年,中珠集團與東方證券曾簽約WINNER 百家樂股票質押式回購買賣業務協議。協議中,中珠集團將其持有的ST中珠無窮售流暢股共計12億股股票出質給東方證券開展股票質押買賣業務。
2018年6月26日,上述股票質押回購買賣跌破最低履約保障比例,且中珠集團未按規定提供相應的履約保障舉措,東方證券以為構成違約。
據ST中珠公告,就此次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一案,東方證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告狀訟,案件將于2021年6月10日開庭審理。
表明,上市公司非此案件當事人,案件處于原告告狀、尚未開庭的階段,終極實質陰礙需以后續法院判決或執行結局為準。公司目前日常生產經營正常,訴訟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事件不產生重大贏家娛樂城ptt不幸陰礙。
ST中珠2021年一季報數據顯示,贏家娛樂ptt截至一季度末,深圳市一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ST中珠第一大股東,持有約252億股;第三大股東為肖妃英,持有贏家娛樂城評價約145億股。
值得留心的是,第三大股東肖妃英自上年開端連續增持ST中珠的股份。前不久的5月22日,ST中珠發行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肖妃英增持方案時間過半,累計增持199287萬股,增持比例1,辦妥增持方案下限的50,增持方案尚未實施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