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達萬億的農業銀行(2960,001,034)近日持續失事,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長王振林被查,江蘇省分行行長退休后落馬,剛才被批準捕捉并將告狀。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長王振林被查
中心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新對外公布↓↓↓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王振林承受綱紀審察和偵察查訪
據中心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偵察組、河北省監委動靜: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王振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承受綱紀審察和偵察查訪。
王振林簡歷
王振林,男,漢族,1962年1月誕生,河北邯鄲曲周縣人,大學學歷,1977年3月加入任務,1983年8月參加中國共產黨。
1996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衡水分行黨組書記、行長;
1999年9月至2006年4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邯鄲分行黨委書記、運彩討論行長;
2006年4月至2012年9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大客戶部總經理;
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西藏自治分辨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20年5月至今,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副巡查員。
(中心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偵察組、河北省監委)
上海查察機關依法捕捉!這個銀行原行長退休后被查,與非法商人勾連暗合互養共生
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查察院第三分院發行動靜,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高友清(正局級)涉嫌收賄、轉九州 玩運彩用公款、違法頒發抵押一案,由上海市偵察委員會查訪終結,移送查察機關審察告狀。日前,上海市人民查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收賄罪、轉用公款罪、違法頒發抵押罪對高友清作出捕捉決擇。該案正在進一步核辦中。
本年3月,已經退休一年多的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高友清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承受綱紀審察和偵察查訪。9月運彩 稅金,中心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偵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公布查訪結局。
經查,高友清違背政治綱紀,對黨不虔誠不厚道,表里不一,與他人串供,仿造、遷移證據,托人探聽案情,對立結構審察;違背中心八項運彩 線上下注規定精力,違規收受信貸客戶禮金,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并借機斂財;違背結構綱紀,不如實匯報自己有關事項;違背清白綱紀,縱容、默許夫妻應用當事者職位陰礙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事件,違規向信貸客戶借款,應用職位上的便利為支屬承攬工程謀取益處;違背任務綱紀,造成信貸財產重大虧本;違背生涯綱紀。應用職位便利,索取、收受信貸客戶巨額錢款,為自己益處向企業違法頒發抵押,轉用信貸資本歸自己進行不法事件及營利事件。高友清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夢想信條,背棄初心天職,私欲膨脹,擅權妄為,置黨和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和資本安全于不管,把結構賦予的公權利當成謀取私利的器具,將國家托付控制的信貸物質視為其自己對企業主的恩賜,與非法商人勾連暗合、互養共生。
高友清的行徑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無知止,性質嚴重,陰礙惡劣,應予嚴厲處置。根據《中國共產黨綱紀處罰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偵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罰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討決擇,賜與高友清開除黨籍處罰,依照規定調換其退休待遇;經上海市偵察委員會研討決擇,將其涉嫌犯法疑問移送查察機關依法審察告狀。
高友清簡歷
高友清,男,漢族,1959年8月生,江蘇省張家港市人,1980年7月加入任務,1986年1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2002年9月至2009年10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張家港市支行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無錫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任務);
2009年10月至2013年8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委員、副書記、副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委員、行長;
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巡查免費運彩分析員;
2019年9月,退休。
轉自: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