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證監會對《期貨經紀公司保證金封鎖控制暫行設法》(以下簡稱《設法》)進行了修訂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設法》自2024年7月發表實施以來,在防范期貨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保衛投資者正當權益等方面發揮了主要作用。跟著期貨市場連續不斷發展,《設法》也出現了一些與市場發展不相安適的場合,重要表目前三方面: 一是與現行律例規章不相安適。在《設法》發表兩年后,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管理度創建,五位一體期貨監管體系確立并連續不斷完善。隨后,《期貨買賣控制規則》、《期貨公司監視控制設法》等律例規章也進行了多次修訂。《設法》中的部門條款與現行律例制定、業務近況和監管實際不相一致,需要加以調和。 二是與強化存管銀行職責不相安適。比年來,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時有被有權機關不規范凍結的場合,成為困擾公司業務正常運行的一大困難。2024年,銀保監會聯盟我會發表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幫玩運彩分析方法助有權機關解決金融機構清算交收賬戶凍結、扣劃有關事宜的告訴》(銀保監辦發〔2024〕229號),對存管銀行的保證金賬戶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必須在《設法》中予以固化,以進一步強化存管銀行責任。 三是與期貨市場開放不相安適。比年來,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步伐逐漸加速,原油台灣運彩玩法推薦、鐵礦石、PTA、20號膠等特定品種連續不斷引入境交際易者介入買賣,但境交際易者等境外介入主體尚未在條例中明確納入保證金封鎖圈控制,需要加以增補完善。 證監會此次對《設法》的修訂本著確保制度調和性和一致性、明晰明確和力求扼要、疑問導向和確保可操縱性三大傳授原則。 確保制度調和性和一致性。與《期貨買賣控制規則》《期貨公司監視控制設法》等期貨市場現行律例規章中,涉及期貨保證金監管相關制定維持一致; 明晰明確、力求扼要。明晰界定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控中央、存管銀行、買賣所及其他期貨總結機構在保證金封鎖運行過程中的監管、監控、監視及自律控制職責;疑問導向,確保可操縱性。對已難受用條款進行改動,同時依據市場發展狀況相應增加新的條款,確保適用性和可操縱性。 一德期貨首席風險官張凡表示,《設法》從專業上保障了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不會被整體或者超范圍凍結、扣劃。征求意見稿要求存管銀行對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作出限制整體凍結的建置,從而從專業上保證《期貨公司監視控制設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疑問的制定》中有關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不能隨意凍結、劃撥的要求,進一步保障台灣運彩賽事分析期貨公司客戶資產的安全。 具體來看,證監會此次對《設法》的改動包含有改動與當前保證金安全存管監管理度做法差異的內容、強化存管銀行在保證金封鎖控制中的責任和增加台灣運彩app更新與對外開放相銜接的條款三個方面。 一是改動與當前保證金安全存管監管理度做法差異的內容。 例如,《設法》刪去期貨公司資金劃轉均需向存管銀行提供劃款憑證、說明等材料,增加各方位監控中央數據報送的義務。第七條明確,期貨公司依據業務需要可以在多家存管銀行開立保證金賬戶,但必要指定一家存管銀行為主辦存管銀行。期貨公司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備保證金賬戶開立、改變等要求,改為向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機構報備等。 二是強化存管銀行在保證金封鎖控制中的責任。 《設法》第二十八條中,就保證金賬戶凍結事宜,明確存管銀行應當在銀行內部系統中對保證金賬戶進行特殊標識,并在相關網絡查控等平臺中作限制整體凍結建置,并在接收有權機關對保證金賬戶的凍結、扣劃指令時,應當提示賬戶資金的特殊性質以及賬戶不得被整體或超出涉案金額范圍凍結、扣劃等規劃。 三是增加與對外開放相銜接的條款。 《設法》第三十九條制定,境交際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買賣的,適用本設法對客戶的有關制定。 此外,《設法》還一并改動了與現行律例不一致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