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斗升級丹邦科技前監事怒懟控股股東大額減持計劃實控人別有用心_贏家娛樂城app外掛

  9月22日,丹邦科技(002618,贏家娛樂城快速註冊SZ)公告披露一則控股股東減持策劃。丹邦科技控股股東——深圳丹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邦投資)擬在未來6個月內通過會合競價及大宗買賣方式,共減持不過份公司6%股本。

  上述減持策劃公告時,丹邦投資共持有丹邦科技2215%股本。依據丹邦投資減持策劃,未來6個月內擬共減持不過份上市公司328752萬股,以近日丹邦科技平均股價記算,上述股本對應市值約為26億元。在公告中,丹邦投資給出的減持理由中提到,部門減持資金擬提供無息借款給丹邦科技。

  我們以為他(指劉萍,即丹邦投資全資股東及法定典型人,丹邦科技實控人)的這個減持是別有專注的,是不擔當任的立場。他不可能把錢拿去採用給上市公司,他不是這樣的人。近日丹邦科技前監事鄒盛和,向《每天贏家娛樂城個人資料經濟新聞》說出了這樣一番話來。同時,鄒盛和已實名向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監局進行相關舉報。

  員工持股平臺難退出?

  截至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丹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儂科技)共持有丹邦科技618%股本,為丹邦科技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僅次于由劉萍全資控股的丹邦投資。

  啟信寶顯示,現在丹儂科技大股東為劉文魁,持股比例50%,其余股東為贏家娛樂城app問題鄒盛和、王李懿,各差別持股25%。此中丹儂科技大股東劉文魁與丹邦科技實控人劉萍為叔侄關系。

  早在2024年,作為丹邦科技實控人支屬的劉文魁,曾與丹儂科技股東鄒盛和、王李懿之間就丹儂科技減持丹邦科技股票的行為產生過嫌隙。2024年5月,丹邦科技公告一則劉文魁發函,提到丹儂科技于2024年5月21日減持公司04015%股本,但作為丹儂科技大股東的劉文魁對丹儂科技的減持行為表示反對,劉文魁那時表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并保存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2024年,上市公司由於丹儂科技減持事件發表的公告。圖片來歷:公告截圖

  《每天經濟新聞》此前報道,丹儂科技股東鄒盛和、王李懿和劉萍為早年相熟的同事和朋友,并多次出借資金給劉萍。劉萍那時曾向王李懿與鄒盛和允諾,在其今后創業設立公司后,按注冊資源面值差別給予王李懿與鄒盛和不過份5%的股權。2024年,丹邦有限開始操持改制上市,劉萍兌現了上述允諾,由丹邦投資將其持有丹邦有限(丹邦科技前身)18%的股權以1800萬元的代價轉讓給劉文魁、王李懿、鄒盛和投資設立的丹儂科技。

  曾任職丹邦科技監事職位的鄒盛和向《每天經濟新聞》稱,自己早年與劉萍是合作同伴關系,并于2024年前在丹邦科技擔當財務工作,而丹儂科技相當于早期的員工持股平臺,因丹邦科技是中外合資企業,內地股東不能個人名義持股。公司上市后股票有三年的鎖定期,可是鎖定期過后劉萍想設法把在公司上市之前有口頭長處允諾的高管都清走了,丹儂公司的另一位股東王李懿也是被他逼走的,(我)自己也被邊緣化,他們採用見不得光的手段想侵吞丹儂股份。鄒盛和稱。

  但劉萍和劉文魁一方則是另有一種說法。

  2024年9月,丹邦科技再次發表公告,稱丹儂科技大股東劉文魁已經被去除在丹儂科技的經營決策之外,無法介入丹儂科技正常經營決策,而此前丹儂科技的減持行為也贏家 娛樂城是鄒盛和與王李懿通過仿造與虛假手續進行的減持。

  贏家娛樂城推薦一邊是已經被去除在公司決策層之外的創業元老,想要在公司IPO后通過減持手段離場;另一方面,典型著上市公司實控人長處的劉文魁則極力阻止丹儂科技減持退出。如今兩方的恩怨越來越深。

  實控人遭創業元老、前監事舉報

  我們以為他(劉萍)的這個減持是別有專注的,是不擔當任的立場。通過丹邦科技中期財報看到,公司應收賬款高達35億之多,同時銀行借款近6億,此中短期借款4個多億。其經營風險很大,此時大股東大額減持公司股票,是別有專注,據近二十年的共事,對他為人的了解,他不可能把錢拿去給上市公司採用,他不是這樣的人。鄒盛和通知。

  近日丹儂科技向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監局對劉萍與劉文魁進行舉報,直指劉萍涉嫌欺詐發行、侵占上市公司等,并指出劉文魁與劉萍均存在隱瞞重大信息行為。

  依據鄒盛和向《每天經濟新聞》出具的舉報信內容,丹儂科技剩余股東以為劉萍、劉文魁存在居心隱瞞重大信息行為。

  劉萍的夫婦譚蕓于2024年3月23日以丹儂科技為被告提起股東資格糾紛之訴【(202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77號、(2024)粵03民終21344號】。該案審理結局可能會導致丹邦科技股權結構變動,對丹邦科技股價產生重大陰礙,屬于重大訴訟,丹儂科技曾發函督促丹邦科技推行信息披露義務,但丹邦科技未依照信息披露條例的要求披露上述兩份判決書。舉報信指出。

  同時舉報信稱:譚蕓、劉文魁及丹邦投資在上述糾紛中出示了相關材料,內容顯示劉文魁所持有的丹儂科技50%股權系替譚蕓代持,而譚蕓通過劉文魁的代持間接持有丹邦科技股份的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上市公司相關監管要求,涉嫌欺詐發行。

  此外,信中還稱劉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財產行為。舉報信中指,2024年3月、2024年3月,劉萍假借深圳市丹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丹邦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深圳市兩家人力資本服務公司簽署《宿舍租賃合同》,對外出租歸丹邦科技所有的住宅,并將租金據為己有,共侵占約1100萬元租金收益。

  舉報信末尾,舉報人要求監管部分查明劉萍、譚蕓及劉文魁的相關違規行為,并對丹邦投資本年9月22日披露的減持策劃采取限制買賣監管措施。

  誰能減持丹邦科技

  依據啟信寶披露的股權改變紀實顯示,2024年9月之前丹儂科技的持股比例為:譚蕓占70%,劉文魁、鄒盛和、王李懿差別各占10%。而現在譚蕓已經退出股東行列,而劉文魁持股比例升至50%。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通知,股東公司減持股份屬于處置公司資產的行為,處置工作需不需要股東會的表決通過,還是在董事會的職權范圍內,這個取決于減持股份本身的價值以及公司章程里關于權限的分割,假如需要股東會去審議的話,也要看公司章程里面有沒有特別制定,沒有特別制定的話,典型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批准就可以了。

  2024年時我和另有一名股東(王李懿)想要拿資金推動丹儂科技的一些業務,就想減持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份。可是劉萍和劉文魁極力阻止,在公然信息里說要投訴我們。實在之前我們通過正常程序已經給他們發過許多的申請,那時證監局也是知道的。半年之前我們也給上市公司發了要減持的動靜。此事終極證監部分做出了公平的處理鄒盛和表示。

  在控股股東與創業員工爭相減持公司股份底細下,減持條例的公正性成為雙方博弈的重點。在丹儂科技股東減持策劃遲遲不能得到知足的場合下,控股股東此時拋出大額減持策劃,在對方看來或許是實控人強行讓天平向自己傾斜。

  就舉報信相關內容,《每天經濟新聞》也采訪了劉文魁方面,但其代理律師稱現在還沒看到舉報信內容。

  截至發稿時,丹邦科技實控人劉萍電話未被接聽。而丹邦科技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則稱現在還沒接到知交所關于實控人被舉報的告訴。